齐河招聘最新消息(德州齐河、夏津、平原三地公开招聘)
齐河招聘最新消息的问题你了解吗,本站通过大数据汇集了齐河招聘最新消息的相关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齐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属煤矿监管服务中心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补充齐河县煤矿监管专业技术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煤矿监管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23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齐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后备教师、备案制人员不可应聘。现役军人不可应聘。
2、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5、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3年10月23日之前取得。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9:00—10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0月23日11:00—10月26日16:00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10月23日11:00—10月26日16:00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10月23日11:00—10月2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设定合格分数线。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内)、《学位认证报告》(验证期内);
2、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信(需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选派专人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回避情况,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复审结果负责。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三)面试
1、面试采用通用能力面试方式。通用能力面试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进入通用能力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3、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四)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和体检
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一)考察
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新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
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附件:2023年齐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属煤矿监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13日
2023年度夏津县融媒体中心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夏津县融媒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热爱新闻事业,具备良好职业素养和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3年10月21日为截止日期。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其中留学人员报考的,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海外留学人员、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二)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三)现役军人;
(四)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所规定回避的情形;
(五)夏津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试用期)、备案制人员不得应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夏津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具体要求见《2023年夏津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1日—10月24日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10月21日—10月25日
报名期间由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进行补充。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初审结束后,未通过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40元。
准考证领取后请考生妥善保管,未按时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以及广播电视专业知识,其中广播电视专业知识占3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并按规定面向社会公布。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简章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因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向社会公布。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向社会公布。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交《2023年夏津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23年应聘夏津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和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二代身份证、岗位从业工作经历相关证明,社保缴纳记录或工资清单等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还应提交由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回国(境)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扫描件。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或面试抽签前未到场的,视为自愿放弃。
面试各岗位采用专业考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理论素养以及逻辑思维、综合分析、应变创新、岗位专业能力。
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四)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应聘各岗位的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本次公开招聘的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1.2023年度夏津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2023年夏津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2023年应聘夏津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中共夏津县委组织部
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夏津县融媒体中心
2023年10月14日
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
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65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二)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报考专业技术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报考专业技术中级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平原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备案制人员)、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含)以上处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与所报岗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不得应聘。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3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21年、2022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截至2023年10月25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岗位要求的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住培证除外)应于2023年10月25日前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住培证,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须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住培证或成绩合格证明,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平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5日 9:00—11月2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0月25日11:00—11月3日11:00
2.初审时间:2023年10月25日11:00-11月3日11:00
公开招聘部门根据考生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10月25日11:00-11月4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下载打印《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招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应届及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毕业生承诺书》(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5)(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因报名系统关闭服务后无法再打印,故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急需紧缺岗位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应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为避免计划浪费,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按照招聘岗位相近原则,将核减或取消的计划调整到报考比例最大的岗位。
三、岗位笔试
(一)A类岗位笔试:
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不再进行笔试。
(二)B类岗位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根据岗位类别,笔试分为医学类和综合类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医学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国情等基础性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3.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三)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回避情况,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复审结果负责。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向社会公布。
四、岗位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招聘岗位分别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职业道德和专业基础知识。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每人限时10分钟,面试设定60分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五、总成绩汇总公示
六、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工作小组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进一步审查。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招聘单位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平原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聘用。公示人员在公示期内因举报被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医院工作制度,服从医院安排。
八、其他事项
(二)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实行招聘范围条件、岗位、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五公开”。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招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4.应届及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毕业生承诺书
5.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
2023年10月16日
关于齐河招聘最新消息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途风资讯网
网友留言: